1 "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, 在以色列中, 必无分无业; 他们所吃的, 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。

2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, 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, 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。

3 "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: 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, 要把前腿、两腮和胃给祭司。

4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、新酒、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。

5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, 使他和他的子孙, 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。

6 "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, 离开了那里, 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,

7 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, 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。

8 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, 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。

9 "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, 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, 你不可学习去行。

10 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, 也不可有占卜的、算命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
11 念咒的、问鬼的、行巫术的、过阴的。

12 因为行这些事的, 都是耶和华厌恶的; 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, 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。

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
14 "因为你要赶走的那些民族, 都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; 至于你, 耶和华你的 神却不容许你这样行。

15 "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中间, 就是从你的众兄弟中间, 给你兴起一位先知来, 像我一样; 你们要听从他。

16 这正是你在何烈山开大会的日子, 求耶和华你的 神的一切话, 说: ‘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的 神的声音了; 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了, 免得我死亡。’

17 耶和华对我说: ‘他们所说的都很好。

18 我要从他们的兄弟中间, 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, 像你一样; 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里, 他必把我吩咐他们的一切话都对他们说。

19 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, 我必亲自追讨那人的罪。

20 "‘不过, 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, 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, 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, 那先知就必须处死。’

21 如果你心里说: ‘耶和华没有说过的话, 我们怎能知道呢?’

22 一位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, 如果那话不成就, 也不应验, 这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; 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 你不要怕他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