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"耶和华你的 神把列国的民剪除了, 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的地赐给了你, 你赶走了那些国民, 住在他们的城市和房屋以后,
2 你就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得为业的地上, 为自己分别三座城。
3 你要为自己预备道路, 又要把耶和华你的 神给你作产业的地分为三区, 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。
4 "误杀人的逃到那里, 就可以存活, 规例是这样: 无意杀了人, 彼此又素无仇恨的,
5 譬如他和邻舍同进森林砍伐树木, 他手里挥着斧子砍伐树木的时候, 斧头竟脱了把, 落在邻舍身上, 以致那人死了, 他就可以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去, 这样他就可以活命,
6 免得报血仇的, 心中怒火如焚的时候, 追赶那误杀人的, 因为路途长远, 就追上了他, 把他杀死; 其实他没有该死的罪, 因为他和那人素无仇恨。
7 因此我吩咐你: ‘你要为自己分别三座城。’
8 如果耶和华你的 神照着他向你列祖起过的誓, 扩张你的境界, 把他应许赐给你列祖的全地, 都赐给了你,
9 如果你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, 爱耶和华你的 神, 常常行他的道路, 你就要在这三座城以外, 再加添三座城;
10 免得无辜人的血, 流在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, 以致流人血的罪归在你身上。
11 "但是, 如果有人恨他的邻舍, 埋伏着等他, 起来攻击他, 把他杀死了, 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;
12 他本城的长老要派人去, 把他从那里带出来, 交在报血仇的人手中, 好把他处死。
13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他, 却要把流无辜人的血的罪从以色列中除掉, 好使你平安无事。
14 "在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承受为业的地上, 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, 因为那是先人立定的。
15 "人无论有什么过错, 或是犯了什么罪恶, 不可凭着一个见证人的指证, 总要凭着两个见证人的口供, 或是三个见证人的口供, 才可以确定。
16 如果有强横的见证人起来, 指证某人作恶,
17 那么, 两个彼此争讼的人, 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, 和当时在职的祭司与审判官面前。
18 审判官要仔细查问; 如果见证人是个假证人, 作假见证陷害自己的兄弟,
19 你们就要像他想怎样对待自己的兄弟一样对待他, 这样, 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
20 其余的人听见了, 就必害怕, 不敢再在你中间行这样的恶事了。
21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, 要以命偿命, 以眼还眼, 以牙还牙, 以手还手, 以脚还脚。"